根據工信部《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》(工信部企業〔2022〕63 號)、浙江省經信廳《關于印發浙江省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(暫行)的通知》(浙經信企業〔2022〕197 號)和《關于組織浙江省 2023 年度創新型中小企業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報遴選工作的通知》(浙經信企業〔 2023〕 62 號)等要求,經區、縣(市)經信部門初審、實地抽查,市經信局審核評價,2023年4月,杭州帆昂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被認定為浙江省創新型中小企業。